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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者和交通受害者都当场死亡了,家属要付法律责任吗事情是这样的、现场只有一台两轮电动车、和两个死者,其中一个是开电瓶车的。还有电瓶车是没有太大破损,就是后面有破损一小块,估计有第三肇事者,但是警察没有找到。这种情况电瓶车死者家属要付法律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18-12-12 10: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交通肇事罪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使用缓刑,其条件主要包括条件:
    (1)犯交通肇事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适用缓刑。
    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幅度,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的被告人,虽未取得谅解,也可以适用缓刑。
    (2)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者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他人的,一般不宜适用缓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虽然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一般也不宜适用缓刑。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肇事案件的通知》,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负事故主要或的肇事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1.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   
    (2)重伤1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3万元至6万元之间的。   
    2.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视为“情节特别恶劣”,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2人死亡。   
    (2)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6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   
    3.具有下列情节之一,并符合上述“1”或“2”的规定,按照“1”或“2”的规定从重处罚:   
    (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   
    (2)的。   
    (3)非司机驾驶机动车辆的。   
    (4)驾驶无牌照车辆的。   
    (5)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   
    (6)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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