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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持已由律师见证过的遗嘱且是遗嘱中指定的房产唯一继承人去做房产公证,是否还必须要做继承公证?2. 持上述遗嘱去做房产公证须走什么流程? 谢谢!

继承 2018-12-13 09: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需要立遗嘱人签名,按手印,注明年月日,才有效。
    《继承法》: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律师房产遗嘱见证,是指律师应当事人(立房产遗嘱人)的申请,根据自己的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的名义,对所立房产遗嘱真实性予以证明的一种活动。律师应当向当事人说明,除非另有约定,律师仅对当事人身份、以及当事人立房产遗嘱的过程、以及当事人在房产遗嘱落款上签字确认这一法律行为的真实性见证,而对于房产遗嘱所涉及财产是否客观存在、以及该财产是否存在瑕疵、是否为当事人所有没有审核的义务。
      律师应当告知当事人见证人的条件  1律师应当告知当事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2律师应当提醒立房产遗嘱人确定见证人与立房产遗嘱人及房产遗嘱所涉及财产没有利害关系。
      律师见证书制作程序  1律师向当事人介绍中国继承法的规定和听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接受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应当与委托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  3律师应当与委托人制作谈话笔录。
      4律师应当整理、书面列明当事人提交财产清单等文件。  5律师应当审核当事人人身关系基本情况。  6如果聘请合同是有约定的,律师可对房产遗嘱要处分的财产状况进行必要的调查审核。
      7如果对立房产遗嘱人在立房产遗嘱时的精神状态产生争议的,律师可以请立房产遗嘱人出具神志清醒,能够立房产遗嘱的医学证明。  8由立房产遗嘱人提供房产遗嘱基本意愿,指定房产遗嘱执行人等。
      9可以由立房产遗嘱人提供两名与继承无利害关系的自然人作为现场见证人。  10律师可以要求现场见证人签署与立房产遗嘱人及房产遗嘱继承人、受益人无利害关系的声明或说明。
      11当场由立房产遗嘱人书写房产遗嘱、或代书房产遗嘱。  12房产遗嘱书写完毕后,律师应当询问立房产遗嘱人是否理解,是否系其真实意思表示。  13由立房产遗嘱人、见证人、见证律师签字。
      14律师制作见证书,由当场见证的律师签字、盖章,按律师事务所规定审核后,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15按合同约定,见证书交当事人或房产遗嘱执行人保存。  16律师事务所审查见证书及工作底稿,归档保存。
      律师房产遗嘱见证书的内容  律师房产遗嘱见证书一般包括以下4个部分:  1首部,写明委托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写明见证事项、见证材料、见证结论。  3尾部,立房产遗嘱人、见证人、见证律师签名并加盖所在的事务所印章。
      4附项。
  • 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
    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的原因不在于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在于他们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何真实性。
    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
  • 办理遗嘱公证程序:  
    1、准备好权利证明、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的购房协议和发票到公证处咨询,向公证处索要亲属关系证明和介绍信(做精神诊断只用)。  
    2、到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写明亲属的具体情况,没有子女的还要注明没有收养过子女。  
    3、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精神状况的证明。一般有相应业务部门的医院都可以开具,专科医院最好。在医院需要先由门诊大夫问明遗嘱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到心理测查室做相应的检测。最后回到门诊大夫处开具证明。  
    4、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录音。根据需要制作公证书的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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