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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个事情。我奶奶家子女四个,我与我爸还有我奶奶户口在一个公租房里面,我奶奶是承租人,我想咨询下,我奶奶去世后,这套承租房其他子女是否有资格继承这套房屋的承租权?如果我爸爸在我奶奶先去世的话,我奶奶去世后,其他子女有没有继承这套房屋的承租权呢?

继承 2018-12-13 04: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产过户的税费:
    1、房产继承权公证费用; 房产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
    (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
    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房产继承过户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1.5%。
  • 对于直管公房,承租权可以转移但是不能继承。如果你奶奶去世后,你的姑姑按照程序变更成为承租人,则其就享有了对于该房屋的使用权。 对于拆迁补偿,需要根据拆迁补偿的具体时间进行分析。
    如果是在你奶奶健在的时候拆迁的,并且你奶奶是唯一的拆迁被补偿人,那么相应拆迁补偿应当作为你奶奶的遗产,按照法律规定继承;至于遗产份额的分割,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如果是在你姑姑作为承租人期间发生的房屋拆迁,那么在法律上,你父亲和你对于相应的拆迁款并不享有权利。
  • 我国《婚姻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只要与被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即使没有同居生活,彼此之间也存在法定继承权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不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有同等的继承权。
    我国《婚姻法》也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我国《收养法》第23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 按揭房产可以继承吗?
    1、房屋贷款人在还贷期间去世,其继承人可以办理借款人变更。需要先做好继承权公证书,你父亲的所有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由某一人继承或共同继承,具体咨询公证处。
    2、若是一次性还清,拿着公证书还清钱,办好银行还款手续就行了。没办房产证,继续贷款,需要重新提供贷款手续按银行要求办理;办好房产证,已抵押,继续还钱,还清贷款后注销抵押,凭公证书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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