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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由我爷爷为承租人的一套平房由我爷爷和身体有残障的大伯共同居住,96年爷爷过世后承租人未变更,还由大伯继续居住。前两年大伯病逝,承租人仍未变更。至今房租一直由我二伯代交。由于我父亲身体不好家里的一些闲事都是二姑打理,但我父亲从未拖欠我爷爷的赡养费。前些天得到消息平房改造,我们这里危改可以选择要房或拆迁款。我的二姑准备要一套房子,当时我们未提出异议,不过听她的话中话是她想独占。前些日子我没在家,我二姑来到我家向我父亲要户口本身份证,说要想顺利得到拆迁补偿必须要所有子女的这两样证件才能办理。但未提及变更承租人。父亲碍于面子便给了她,其他子女也是如此。 请问一下:(1)光凭这两样证件不签署家庭协议能否变更承租人?(2)一旦变更承租人后,我家还能否分到拆迁补偿?(3)由于拆迁补偿可能为一套房子,如果二姑为承租人不肯分割拆迁补偿,我们如何申诉我们应得部分?(4)拆迁补偿为钱或房产的话,各个子女应如何分配?还请不吝赐教。

拆迁补偿 2018-12-28 19: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原则上三个子女是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房产拆迁补偿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城市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怎么补偿?城市房屋拆迁可以补偿到的项目具体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接下来介绍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项目内容。
      
    一、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项目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法律快车小编提醒,有一些地方政府制定的补偿方案只有房屋产权调换方式,没有货币补偿方式,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 您好,要结合政府制定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是按照面积补偿,还是按照户口来补偿,如果补偿不合理,可以拒绝签字。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
    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作价补偿的金额按照所拆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
  • 通常情况中,拆迁房屋的,能够拿到补偿款的,一般是只有屋主。但是,实际中,根据不同的房屋的情况,在公共租赁房屋拆迁获得拆迁补偿款后,下面几种人就有权要求分割补偿款:
      
    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说居住还没到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他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是没有权利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无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了满五年的,就有权分割。
      
    4、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还没有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5、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住房的,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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