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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夫的姑姑(未婚,和一个男人同居)前几年去世了,死前没立遗嘱。她名下有两套房产,房产证都只有她本人的名字。现在那两套房子被同居男方所霸占。另外,她姑姑的兄弟(我姐夫的父亲已经去世),我姐夫希望把这个房子要回来。现就针对这个问题咨询下,作为她的亲侄子,我姐夫是否可以申请继承?如果可以的话,需要那些程序和流程来申请继承?谢谢律师解答

继承 2018-12-19 09: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1:办理公证
    (1)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2)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3)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4)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 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  
    继承权的公证分为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办理公证的时候,需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多提供一份已公证过的遗嘱。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 元。
  • 房屋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
    一、房屋评估:继承人委托评估公司对所房屋进行评估。
    二、继承公证: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三、房屋测绘: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为产权登记做准备)。
    四、继承登记:到房地产交易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继承登记手续办理流程:
    ①在房地产交易领取并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
    ②递交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
    ③房地产交易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
    ④资料审核后,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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