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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系独生子女,我父母现健在,我想放弃他们的财产继承权,声明书上需要我父母的签名吗,另外,这份声明书需要去公证吗?我系独生子女,我想放弃他们的财产继承权,声明书上需要我父母的签名吗,这份声明书需要去公证吗?

继承 2019-02-04 20: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规定是继承人为未成年人前提,是由孩子的合法监护人代替签字办理继承手续。  监护人作为代理人行使继承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
    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  《继承法》:  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继承法》相关司法解释:  7.不满十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应当认定其为无行为能力人。  已满十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认定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8.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
  • 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声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住址: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在死亡。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有如下遗产:位于XX省XX市XX房产的全部产权。我是被继承人的XX(亲属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我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合法继承权。
    现本人郑重声明:对上述遗产,我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特此声明声明人:声明地点:年月日遗产分配代理,准确说应该是遗产继承委托遗产继承委托书委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住址:受委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住址:委托人与受托人系XX关系,兹委托受托人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办理XX(被继承人姓名)遗产继承一事。
    代理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委托人:年月日
  • 我国关于继承权的原则  
    一、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
      第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第三,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二、继承权平等原则
      
    (一) 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三) 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四) 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按照《继承法》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五) 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我国《继承法》中特别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
      
    三、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一)继承人的继承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
      
    (二)法定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
      
    (三)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四、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 子女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子女取得父母遗产的权利。是以父母子女间存在血缘关系或法律上拟制血亲关系而产生的。在私有制社会中,子女继承权具有以下特征:
    (1)男女不平等。比如有些国家的继承法规定,父母死后,其遗产主要由儿子继承;出嫁女儿不得继承父亲遗产;未出嫁女儿虽可继承父亲遗产但不得随意自由支配。
    (2)长期实行嫡长子继承主要遗产,以维护其封建的宗法制度。由嫡长子继承父亲的身份和主要财产,次子和庶子只能取得次要财产。
    (3)歧视非婚生子女。社会主义国家的继承法对子女的继承权有明确的规定,并且废除了剥削阶级社会中有关子女继承权方面的不平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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