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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都去世了?我爸爸兄弟姐妹一共6个??大伯也去世了?爷爷留下两院房子?一院给了大伯??一院让爸爸和小叔继承?姑姑们都不要??爸爸在10年前病重?在病重期间姑姑们天天和爸爸说让把另一半房子卖给小叔??爸爸也是想给妈妈减轻负担就同意了?妈妈也是为了不让爸爸难受也勉强同意了当时妈妈已经没有精力去想别的了?因为爸爸已经病的很严重了?就以25000元卖给了小叔??小叔当时也不是一次性给的钱?直到2009年才给完?现在我没有房子住了??我可以在要回原先属于爸爸的房子吗?当时妈妈精神也不是很好?姑姑们也天天和爸爸说??妈妈就稀里糊涂同意卖了??原来是我爷爷的名字???爸爸去世以后有我来继承??没有我的同意签字小叔把爷爷的名字改成自己的了??小叔的房产证有效吗??我可以要回房子吗?打官司能赢吗?当时妈妈精神也不是很好?姑姑们也天天和爸爸说??妈妈就稀里糊涂同意卖了??原来是我爷爷的名字???爸爸去世以后有我来继承??没有我的同意签字小叔把爷爷的名字改成自己的了??小叔的房产证有效吗??我可以

继承 2019-06-19 14: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 继承人继承住房想卖掉,需要先办理继承过户,有了继承人名字的房产证之后,才可以卖掉过户他人。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 继承房产的条件是什么?

    继承房产的条件是什么,问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第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三,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 法律规定一般在进行了二手房过户手续后,是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房产证。
    二手房过户需要交纳相应的税费,交易税费共涵盖8个税种,主要有契税、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各税种的征收比率依地域有所差异,但区别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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