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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指派/聘请有关人员对陈某左手损伤进行了法医学――――鉴定,鉴定结论是伤者陈某左手损伤己构成轻微伤。(没照片也没伤的大小,没法医学鉴定标准)我局指派/聘请有关人员对陈某左手损伤进行了法医学――――鉴定,鉴定结论是伤者陈某左手损伤己构成轻微伤。没法医学鉴定标准)

劳动纠纷 2019-02-04 14: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医精神病鉴定标准:  精神病鉴定的目的在于确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判断有无责任能力。对精神病的鉴定首先是从临床精神病学的基础出发,全面检查分析,确定有无精神病,同时从法律的角度确定犯罪时的精神状态及严重程度和它与犯罪的因果关系两方面考虑,具体判断标准如下:  一是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一个人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如果仍有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还是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是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即虽可能有辨认能力但丧失了控制能力,其行为已无法受到主观意识的支配和控制。  三是必须是在发生危害行为的当时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
      四是在精神疾病的间歇期或是疾病缓和期出现危害行为的,因其精神活动已恢复正常,即不能评定为无责任能力。  五是处于智能缺损状态,即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状态,应当在一定程度上负刑事责任。
  • 对人身轻微伤鉴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头颈部损伤
    1、头皮擦伤面积在5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2、头皮创。3 、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4 、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5 、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6 、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2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7 、眼部挫伤。
    8、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9、眼外伤造成视力下降。10 、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11 、耳廓创在1cm以上;耳廓缺损。
    12、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
    13、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14 、涎腺其导管损伤。
    15、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16 、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二)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1、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2以上,躯干皮下血肿。
    2、 躯干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在1cm以上或者创口累计长度在
    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3、肋骨一处单纯性线性骨折;确证肋软骨骨折。
    4、 女性乳房浅表损伤。
    5、外伤后血尿。
    6、 会阴部软组织挫伤。
    7、会阴、阴囊、阴茎单纯性创口。
    8、 阴囊、阴茎挫伤。
    9、脊柱韧带损伤。
    10、损伤致孕妇先兆流产的。
    (三)四肢损伤
    1、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2以上。
    2、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3、 肢体关节、肌键损伤,伴有临床体症。
    4、 手、足骨骨折。
    5、外伤致指(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 《婚姻法》第七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同时第十条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属于无效婚姻。医学上规定,精神病患者在患病期间不得结婚。因此,对一方或双方为精神病患者的案由是离婚还是无效婚姻,应以双方在结婚登记时该患者是否在发病期为衡量标准,因为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其所进行的婚姻登记的行为也应为无效,法院应当宣告其婚姻无效。相反,在进行结婚登记时该病人的精神状况是正常的,其婚姻属于有效婚姻,应定以离婚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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