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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餐饮业工作,试用期为3天,合计12天,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公司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现在退休日去,今后也没有上班,公司没有支付工资,我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吗?以上,我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补偿金额怎么计算?注:公司没有向所有人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纠纷 2022-01-29 17: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等
  • 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等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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