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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患有精神病的人砍伤。怎么维权.是否可其监护人提出赔偿。但监护人无力赔偿时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18-12-16 11: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照《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如果其有财产的,先用其财产赔偿给被害人,不足部分由其监护人赔偿。
    因此,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损失的,被害人可以要求其父母等监护人赔偿损失的。如果协商赔偿不成的,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要是不清楚可以要求赔偿哪些费用的,可以找个刑事辩护律师详细咨询,该拿到的赔偿不要遗漏了。

  •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并且精神病患者本人需要赔偿。
    2、行凶时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负刑事法律责任。
    民事赔偿责任由其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负责赔偿。
  • 对于精神病人的维权行为有很多种,要看具体情况来定,比如说精神病人的担保行为一般属于无效行为,不过具体问题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而定: 一,是否为精神病,要有精神病鉴定为证; 二,若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担保无效。 三,若是借款当时不是精神病,担保人若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偿还。
  • 一般而言这样的精神损害通常包括两个方面的情况,一种是因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导致的精神损害;另一种是未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直接导致的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包括两种形态,一种是受害人可以感知到的精神损害称为积极的精神损害;另一种是受害人由于心智丧失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感知的精神损害称为消极精神损害。
    当受害人由于侵权行为所导致的精神上的损害达到一定的程度,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这个是非常有必要的,也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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