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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今年5月22日去世,他过世前几个月立了一份遗嘱。现今关于此份遗嘱有一些问题我需要咨询,以求得到法律的帮助。1、遗嘱没经过公证处公证,但是我父亲当时意识清醒,口述遗嘱,旁人代笔,旁边有很多见证人。遗嘱有我父亲及见证人的签字及手印,同时也有遗嘱的录音。这样的遗嘱具备法律效应吗?2、我妈妈于2009年12月过世,因为我父亲在世,我妈妈的遗产就并未分配。如今我父亲的遗嘱有权利分配属于我妈妈的那份遗产吗?如果没有权利那应该如何处理?3、我们的现居房产原本是我父亲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我父亲三年多前再婚,房产证上又增添了那女人的名字。这套房产属于我妈妈和我父亲的婚后财产,属于我爸爸和继母的婚前财产。立遗嘱的时候我父亲和那女人协商好,那女人自动放弃房屋共有权,房子给我妹妹,以后三分之一房产给我。但是他们并没有写什么自动放弃的协议,录音里也没体现那女人的应答,但是当时很多见证人都可以见证那女人自愿放弃,这样房子给我妹妹的遗嘱还生效吗?(我妹妹未成年)4、还有部分现金大概八十万,但是卡在那女人手里。我父亲过世前遗嘱上说给那女人三十万,剩余现金给我奶奶。但是现在那个女人带着房产证和钱已经逃跑了,我们联系不上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因为我妹妹还未成年,我和妹妹还有爷爷奶奶一起住在现今的房子里,由于房产证还在我继母手里并且上边有她的名字,我非常担心以后她回来赶走我们。我爸爸已经过世,那么房产证上原本我爸爸的名字会不会被她注销?房产给我和妹妹的遗嘱能否生效?非常焦心,请热心律师能给我专业的解答和指导方向,谢谢。

继承 2018-12-18 23: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  
    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代位继承。
  • 遗嘱有五种形式:  
    (1)公证遗嘱。公证是法定的机关对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因此,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强,效力最高。设立公证遗嘱必须将自书或代书遗嘱文书送给法定公证机关并由其办理。  
    (2)自书遗嘱。设立自书遗嘱必须亲笔书写正式文书并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需要对先前所立自书遗嘱作修改的,应由本人加以文字说明并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公民请别人代写遗嘱必须由自己口述,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公民本人一起在上面签名盖章,否则,法律将认定为无效遗嘱。  
    (4)、录音遗嘱。公民书写有困难或不愿请人代书的,可以口述通过录音设备以录音磁带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遗嘱意愿,但在口述录音时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防止录音遗嘱被人剪辑、伪造或篡改。  
    (5)、口头遗嘱。公民在涉及生命垂危或严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应当由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上述五种遗嘱形式都必须做到内容合法,即不得处理其无权处分的房产,并为法定继承人中的老弱病残者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从形式上说,由于房产处理一般数额较大,且涉及到登记过户问题,因此,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公民设立房产遗嘱应当采取公证遗嘱的方式。
  • 你好,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 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嚼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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