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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我幼年离异,我判给母亲;父亲离异后即再婚,育幼一女;且父亲二十余年来与我没有直接联系;最近我才间接得到消息父亲已因病去世2年有余;问题1.我现在提请遗产继承诉讼是否超过时限?如果对方有遗嘱,我是否可以提请此遗嘱无效,因为我作为合法继承人,对方从没有告知我父亲过世消息?问题2.据我了解,父亲无书面遗嘱,且父亲名下有一处70余平方房产,我对此房产有无继承权,继承比例多少?问题3.对于我父亲与其再婚妻子的共同财产(不在我父亲名下的不动产和储蓄等),我如何取得相关证据手续,认定我可以继承的比例?问题4.据我了解,父亲是因病去世的,如果对方诉讼中提出父亲因病借债等,我是否有偿还义务?

继承 2018-12-19 18: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那么,根据此规定,你所主张的遗嘱的效力还须深入思考与观察。不过,无论如何,作为继承人享有对遗产的共有权,因此,继承人可正当的要求分割遗产。至于,你所主张的份额,若口头遗嘱无效,那么应当将夫妻共有的财产的分开,另一半由继承人按其份额继承。
    丧葬费抚恤金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还须考虑!以上仅作参考!
  • 夫妻一方的父母财产如果没有特别指定归个人的,应该理解为赠与双方的财产,归共同所有,对于没有赠与的财产,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另一方对对方的父母尽到了赡养的义务,则享有一定的继承权,一种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则不享有继承权.。
    夫妻离婚时, 夫妻一方的父母财产如果没有特别指定归个人的,应该理解为赠与双方的财产,归共同所有,享有一半的继承权。
  • 对于继承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 房屋遗嘱继承权公证需要其他继承人一起到场的。
      建设部和司法部在1991年8月31日联合发出了《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其中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如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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