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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已去世,现家里有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房产证名字为母亲的名字,我是她们唯一的孩子,此房为2000年父母买的一套房,2006年办的房产证,父亲2010年去世的。最近房子要转让,母亲之前听说转让过户时需要我出一个放弃遗产继承的声明,遂去房产局办理调档时在调档窗口进行了口头咨询,对方两个人都回复说,房产证上明明写的“单独所有”,不需要办理放弃遗产继承的证明。最近,房子转让出去了,一切手续都办妥了,包括双方缴税,购房方委托中介在银行办理了贷款,就差去房产处办理过户了,结果过户当天,被房产处的人把房产证扔了出来,说是要办理放弃遗产继承的证明。母亲随后又去公证处咨询给我办理放弃遗产继承的相关事宜,公证处的人说房产证上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而且房产证就是母亲的名字,何来继承只说,无法办理。母亲转身又回房产处,一位工作人员说,当时房产证办的有问题,拿婚姻法出来说事,说要给我家换房本,换成”共同所有“,然后去公证处办个遗产继承,我再办个放弃遗产继承。现在的问题是:(1)责任在房产处,当时给办房产证就办的单独所有,为什么父亲去世后又要改成共同所有,而且重新办房产证很耗时,来来回回可能需要几个星期,买房手续一切都办妥了,就差过户了,如果这时购房提出我方违约,经济损失就比较大了。(2)既然单独所有,但是属于父母婚姻阶段购房,属于共有财产,为什么公证处不认可这一点,非看到”共同所有“才给办放弃遗产继承,而且还要先办遗产继承,我是她们唯一的孩子,我声明放弃此房屋的继承权不可以吗。(3)如果真是要改房本,改成共同所有,面临着办理继承需要一笔费用,对方说我方毁约还需要一笔费用,这笔费用可否让房产局承担。(4)目前,这种房产证上载明”单独所有“,是否可以直接过户,国家有无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继承 2018-12-15 10: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先办理过户,涉及遗产继承的,建议及时达成遗产分割协议,如果存在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委托律师协助达成赔偿协议,必要时可以提起诉讼。保障每个人的合法继承权不受侵犯。
    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及案件的关键信息,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指导,由于法律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易在网上公开,建议您来电免费咨询详细说明情况,这边会根据情况帮助您妥善处理,避免您造成更大的损失。
    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
  • 规定是继承人为未成年人前提,是由孩子的合法监护人代替签字办理继承手续。  监护人作为代理人行使继承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
    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  《继承法》:  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继承法》相关司法解释:  7.不满十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应当认定其为无行为能力人。  已满十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认定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8.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
  • 建设部和司法部在1991年8月31日联合发出了《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其中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如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 你好,遗产继承法第27条的解读是: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是近现代各国继承立法的通行原则。本法第五条中的规定也体现了此原则。只要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法律就要承认并保护,被继承人的遗产应按照遗嘱继承的方式处理。只有在出现了以下几种法律事实时,才能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遗嘱人的遗产。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会导致被继承人的这部分遗嘱无效。因此,有关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这是指遗嘱继承人由于本法第七条所规定的原因而被法律剥夺了继承权的情况。这样遗嘱中原指定由其继承的部分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人的遗产便无人来继承,自应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遗嘱如果被伪造或篡改,那么被伪造或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人在受胁迫、欺骗情况下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如果遗嘱人只处理了其遗产的一部分,那么其余未处分的部分应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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