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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网上认识一男的,拿了我姐两万块钱,自从我打听到他家地址后,他现在逼我姐离婚,不然就不还钱,还要对我姐两个孩子下手,怎么办我姐网上认识一男的,他现在逼我姐离婚,不然就不还钱,还要对我姐两个孩子下手,怎么办

离婚 2019-05-14 10: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两个孩子原则上是一方一个。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离婚有两个孩子的话,一般是夫妻双方一人一个。
    对于离婚房产的分割,原则上是平分,但有以下特殊情形:
    1、对生活困难方的帮助
    离婚时候一方如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属于生活苦难人员,另外一方要对其进行帮助,换句话说就是如离婚后一方无经济能力租赁房屋的,仍可以居住在离婚前的房屋内。
    2、一方存在有残疾的或者是丧失劳动能力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也应适当照顾。
    3、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 注意:
    1、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2、当事人持有的《结婚证》中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相关个人信息必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3、当事人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应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变更;户口簿第一页要有公安机关的印章,在后每一页都要有发证机关的印章和办证民警印章,对印章不符合要求的户口簿,当事人应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换或补章。
    对户口簿上有添加和涂改的地方,必须有公安机关的校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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