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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道路责任认定书的结果不服,准备复议,复议的程序是什么?是不是直接在做出道路责任认定书的单位就能够申请复议,还是必须到上一级单位所在地复议呢?对于道路责任认定书的结果不服,复议的程序是什么?是不是直接在做出道路责任认定书的单位就能够申请复议

交通事故 2019-02-23 1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的行政复议决定,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但是依据行政复议法,有一些行政复议决定是终局性决定,当事人无权提起诉讼.具体是哪些属于这种情况可以去查查《行政复议法》。
  • 工伤认定书下发后,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工伤认定结果提出复议。
    在行政复议期间内,即使提出劳动仲裁,仲裁委也会不受理的。
    因此,只有等行政复议结束之后再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了。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当事人可以根据责任书载明的有效期内提起上诉。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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