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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岁时我爸妈就离婚了我归我爸抚养,之后在我5岁时我爸单位分了套一室一厅的公房,在我23岁时我爸又再婚,现在我29了前一阵我把查出得了癌症,我想问的是房子一直是公房如果我爸要是不在了房子该怎么分?我后妈有继承的权利么?要是我现登记结婚了对以后的房子和财产继承有没有影响?还有如果以后我爸要是买下产权了我爸的病要是严重的昏迷时候要是我后妈想卖这套房子我不同意管不管用?我想问的是房子一直是公房如果我爸要是不在了房子该怎么分?我后妈有继承的权利么?要是我现登记结婚了对以后的房子和财产继承有没有影响?

继承 2019-02-19 14: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一是,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二是,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三是,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  《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我国,继承的种类通常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财产分配原则进行的一种继承,也是在日常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必须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不能为其他的个人或者集体。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公民对公房仅享有使用权和租赁权,并没有所有权,而使用权和租赁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继承的。所以公有住房不属于遗产,其所有权人为国家,被继承人在房屋内仅享有承租使用权,因此该房产不应作为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纳入遗产范围。  公房可以继续使用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用户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有本市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
    (3)原承租人的父母等。二是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无同住人的情形。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  当然,公房承租人对于所承租的公房的权利也不能以继承的方式转由其继承人享有,而只能通过变更承租人的方式转由符合条件的继承人或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享有。公房承租人也不可以遗嘱的方式对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实体的处分。
  • 办理房产继承有以下三种方式:
    1.自行提供材料(遗嘱、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拿着法院的生效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3.如果当事人自愿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应的继承权公证,当然也可以凭公证文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实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 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 依据80年的婚姻法,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因此,你母亲不管以农业户口还是以非农户口离婚,都应该有离婚证。登记机关发给了离婚证,你父母的婚姻关系就已解除。如果不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不可能有离婚证,婚姻关系依然存在。下面回答你的问题。
    1、不论你父母是否还存在婚姻关系,你父亲和你“继母”都不存在婚姻关系,原因很简单,没有登记。现在也不存在事实婚姻了,他们只是长期稳定的同居。是否构成重婚,取决于前述问题。
    2、对他们的共有财产,四个子女没有继承权,只对父亲的财产有继承权,在继承之前,得先对他们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3、这个问题,前面已述,不在于户口,在于是否领了离婚证。
    4、如有离婚证,就不存在婚姻关系,户口是否单立,已不重要。也没必要开什么单身证明,也没单位给你开,除了婚姻登记机关,而该单位开的,就是离婚证。
    5、如还存在婚姻关系,也只能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离婚必须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亲自到场,别无他法。若没有结婚证,只能补办。民政部门找不到结婚登记的话,就到档案馆找。
    6、双方必须到场,别无它途。离婚不一定非得起诉,协议离婚吧。
    7、法律上是认可赠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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