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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奶奶是五保户生前村里照顾分配了一处宅基地,可是被一个村民恶意侵占,在我奶奶的宅基地上建房,由于我奶奶的阻拦未能建成(盖了一半就没有盖)但他也不叫我奶奶盖,以至我奶奶到死仍然寄人屋下,现在奶奶刚去世他又要来强占,现在他以五保户宅基地没有继承权为由强占,可是如果当时不是他的侵占我奶奶也不会到死都没有住上自己的房屋?,村委会也试图找他协调,他仍然不依不饶,企图强占,还放风出来要和我打官司,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继承 2018-12-17 01: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农村宅基地需要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申请而获得。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因此宅基地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宅基地因成员资格而取得,也因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所以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
    但是,如果继承人对宅基上的建筑物继承的,将会导致对宅基地的继承,因为房地一体不可分割,所以这里所说的宅基地的不能继承针对的只是单独的宅基地,不是指宅基地上的房屋也不可继承。
  •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只有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才能成为遗产,而农村土地是村集体所有的,不是个人财产,个人有的仅是承包经营权即有期限的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可以继承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来自集体成员和集体组织的合同规定,是一种约定的权利而不是法律赋予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特定权利。
    所以,这不是遗产,不能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依此规定,只有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才可以继承,也只有林地因为比较特殊,才能由继承人继续承包。
  • 宅基地是可以继承的。
    1、中国《继承法》承认房屋的所有权,而房屋是建立在宅基地上的,因此变相承认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2、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而且我国实行一户一宅制度,所以,如果是单纯的宅基地(上边没有房屋),那么是否能作为遗产继承不能一概而论,但如果上边有房屋,因为房屋属于私有财产,可以继承,这种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随同房屋所有权,一并成为了遗产,可以继承。
  • 关于宅基地继承权,例如:  如果没有遗嘱,父亲留下的宅基地上的房产,女儿可以按法定继承继承。但宅基地上如果没有房产了,由村集体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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