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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我家拆迁宅基地证写的我父亲的名字拆迁的时候我爷爷和我父亲在村委会写了协议拆迁合同写的我爷爷的名字,爷爷去世前在公正处立了遗嘱房子全部房子在我名下,父亲想告我要回去,我有权继承吗?房产纠纷我家拆迁宅基地证写的我父亲的名字拆迁的时候我爷爷和我父亲在村委会写了协议拆迁合同写的我爷爷的名字,父亲想告我要回去,我有权继承吗?

继承 2019-01-17 07: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公证遗嘱,但仍需所有继承人配合才能办继承权公证,或者继承人对遗嘱有异议的,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按遗嘱继承遗产。你母亲是原告你们几兄妹都列为被告,你们几个在法院庭前调解时表示同意放弃继承,老二老三不同意就等法院出判决书就可以办理继承了.,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您好,如果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所以,在法定继承的前提下,您是有权继承您母亲那一份的。
  • 继承权与当事人的户口性质无关的(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建筑物是可以继承的):  
    1、只要当事人符合我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之一的,就可以根据被继承人的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继承;  
    2、否则在当事人符合本法第10--12条的规定之一的,就可以按法定继承的顺序,行使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房产继承纠纷起诉,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几人作为原告到被告所在地(如果是涉及房子等不动产的继承,也可以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县区级法院起诉。n起诉时,原告应当带自己的身份证、起诉状、相关证据。n诉讼费收费,是按所要继承的遗产数额(标的额)的百分比计算,具体如下:n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n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n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n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n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n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n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n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n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n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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