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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离婚,房子会怎么分,结婚的时候是家里的房子在农村应该算是父母的,结婚7年多,去年房子拆迁,现在分到一套房子和十几万拆迁费,现在用这钱买了一辆车,车主的名字是我的,车会怎么判,孩子怎么判。房子会怎么分,现在用这钱买了一辆车,车会怎么判,孩子怎么判。

离婚 2019-05-25 17: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分割是指二人以上对共有房产劈分,或因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所发生的房屋产权劈分。房屋产权分割后,要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才能取得合法房屋产权。
  •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如果房产证为另一方的名字,一般会视为婚后共同财产。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 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子女抚养权问题,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法院将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情况
    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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