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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拥有永久居住权 那么他死后他的子女拥有居住权吗?如果子女也有居住权有什么办法使房产证上没有老人的名字 ,如果他死后子女也有居住权 那么有什么办法使子女没有居住权吗?老人拥有永久居住权 那么他死后他的子女拥有居住权吗?那么有什么办法使子女没有居住权吗?

继承 2019-02-27 10: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个人产权和集体产权,也就是房产的所有人有区别,一个是公民个体,一个是企事业单位。他们拥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商品房都是个人产权,也就是私产。私产和个人产权是同一个意思,表明公民个人对房产拥有所有权利及义务。
    以前大多数的人住的,都是单位的房,,这种房被称为使用权房,指住户只拥有房产的使用权,也就是居住权,没有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收益权和处置权都归单位所有。
    经过房屋改革以后,单位将房产卖给住户,变成住户个人的私产,也就成了个人产权。
  • P2P平台的房产抵押贷款存在着房产多次抵押的风险。
    目前很多平台,允许借款人进行二次抵押。有的甚至允许三次抵押。二次抵押是对已设有抵押权的房产再次设定抵押权,二次房抵同样有效,但需要房屋目前的估计值大于原评估值,只对大于原评估值的部分进行抵押借款,但二抵押无法享受优先受偿权。
    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无优先受偿权,意味着在出现坏账时,只能眼睁睁看着抵押的房产被别的债权人收走,P2P平台面临极高的风险。
  • 房产作为不动产,所有权人以实际登记的名字为准。根据继承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继承分配,则情况比较复杂,得视你们的具体情况而定。比如继承权人的确定、继承份额的确定、继承顺序的确定、遗产的具体分配分割,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对生前所尽的赡养义务情况,等等。
  • 因为通常拆迁赔偿是按照房产证的,不是按照土地证的。拆迁按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即包括土地和房产二部分补偿给拥有该物权的所有权人。拆迁也分货币拆迁或异地安置。货币拆迁一般会对房产或土地单独计算费用。
    异地安置会按你土地房产面积给予一定补偿后,给出具体面积的安置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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