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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产继承。哥哥因病去世,未留下任何财产。嫂子或侄女是否有继承我父母的财产或者房产的权利?我爸妈生有两个儿子,我哥和我。我哥哥由于体弱多病,具备劳动力,但不适宜外出打工,一直跟随我爸妈一起生活做点小生意,从小到大的医疗费均由我父母承担,三十岁因癌症晚期去世。在其离世前,和嫂子已结婚五年,诞有两个女儿,我哥也未留下任何财产或房产给嫂子以及女儿。现嫂子不肯改嫁他人,住在我爸妈的房产下。我哥生有两个女儿,现嫂子与大女儿死赖在我爸妈的房产不走,小女儿由于家庭变故原因送养他人。请问1:嫂子和侄女将来是否有继承我父母财产或房产的权利?2:如果嫂子改嫁他人,我父母继续抚养我侄女至其长大成人,那将来侄女是否有继承我父母财产或房产的权利?3:如果我父母立遗嘱将所有房产、财产交由我继承,是否我嫂子以及侄女100%不可能获得任何财产或房产?请针对问题进行回答,并给出法律依据。关于财产继承。是否有继承我父母的财产或者房产的权利?是否我嫂子以及侄女100%不可能获得任何财产或房产?

继承 2019-05-11 07: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第一顺序有人的,第二顺序不发生继承。其分配原则是:一是男女平等,二是同一顺序,平等分割。 非农业户口赔偿以平均工资收入为基数,孩子一般赔偿至18周岁,超过18周岁的不予赔偿。
  •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以列举式的方法指出了遗产的范围,包括:
    (一) 公民的收入;
    (二)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 公民的其它合法财产。
  • 遗嘱是立遗嘱人对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行为,只要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中处分的财产确定是归立遗嘱人所有并且符合遗嘱的要件的,那么遗嘱就是有效的。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等形式,只有公证遗嘱必须经过公证,其他四种遗嘱不需要公证,但是必须符合各自的有效要件,如果不符合遗嘱的要件,那么即使有遗嘱,因为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也是无效的。
    遗嘱无效的话,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如果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内容也是真实的,那么遗嘱有效,父母没有继承权。
  • 需先办理继承手续,要交费用。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费用有:
    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
    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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