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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甲方(房东),乙方(承租人),丙方(被转租人),我们甲方当时与乙方签订房屋协议,但乙方租两月后违约不租,按理赔偿10%违约金2400元,因为之前交过2000押金,应该再付400元,但是乙方介绍丙方租住,400元当作介绍费。当时与丙签订的合同是在原来与甲方合同上增加了丙方,租赁期到后,丙方却要2000元押金,说是没有违约,当时是与乙一起签的,我们的合同是一式三份,现在两份都签了丙的名字,第三份作为备案的没有(但实际也没到相关机构备份),请问这第三份是否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驳回丙方的依据吗?

合同纠纷 2018-12-15 07: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需要仔细研究你的合同条款。 根据你所述内容,你有两种选择:
    1、转租出去,这是合同约定的你的权利。
    2、你直接退租,即中途违约。显然,这时候保证金不退。 至于你的前一句“在签订本合同时经甲方检查乙方房屋无损害后,将房屋保证金退还乙方,不及利息,”应该是期满无损房屋的,无息退还。后面一句“中途违约,不退保证金”是一个但书规定,即例外情形。 综上,建议你将房屋转租,但鉴于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剩余租期,只有半年了,估计不太好租。那么,你只能与房东好好协商了。起诉,对你来说,胜诉的概率不大。
  • 您好,
    1、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20 年。超过 20 年的, 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 之日起不得超过 20 年。租赁期限50年是无效的。
    2、转租赁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但是转租未经出租方同意,可以解除。
  • 房屋租赁违约金怎样赔偿?
      
    1、在一方发生违约的时候,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自己的违约责任,如果此时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已经低于实际上造成的损失,另一方可以将违约方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来增加违约金。如果说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对于实际发生的损失高出太多,违约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减少违约金。
      
    2、租房的违约金到底是如何计算的,是否有一个标准。租房的违约金计算是根据相关约定来进行的,并不是随意凭空进行计算的。
      
    3、在一般的情况之下,对于现行的合同法律来讲,它所确定的额违约金是不具有惩罚性的。它属于一种赔偿性的违约金。
  • 房东同意了其实就可以转租的,但是有几个问题还是建议你注意一下。
    1、保留你和房东的协议,最好在条款里写上允许转租。
    2、你转租了,你就是“二房东”了,你要和新的租房人签合同,但是建议与新房客签的合同期限不超过你与房东签约的期限。
    3、你与转租的新房客的租房合同其实可以参考你与房东签订的合同内容,因为作为“二房东”,房子出了问题有毁损的话,你也要和房东交代的,所以在签订租期、价格、付款方式、押金、和其他要求之外,规定好如果有物品损坏话,要折价赔偿之类的责任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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