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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继承父亲留下来的房子都需要什么手续?我家有一套楼房,户主是我爸爸的名字,妈妈是共有人,是他们俩在1990年左右花钱买的房改房,父亲在几年前已经去世了,当时妈妈也没做房屋过户手续和房产继承手续,现在事隔多年,我妈想将这套房子卖掉,家里就我们两个子女,我们都同意妈妈卖房子,但是房产局方面又要我爷爷奶奶的死亡证做继承公证才行,我爷爷爷奶奶都早去世了,而且爷爷在我们很小以前就跟奶奶分开了,和我们失去了联系,现在也不知道到哪去找他的死亡证,公证处那边做继承公证时非要我爷爷的死亡证才给公证,像我们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啊?难道我家的房子就不能出售了吗

继承 2019-01-02 0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证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办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及国内的民事、经济公证。  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第七条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 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公民的申请,依法证明公民具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活动。办理继承权公证,应遵循权利义务相一致,互谅互让,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有利于家庭和睦团结的原则。继承权公证,遗产为不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的资格证明;


    (3)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死亡的,需提交死亡证明及其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遗嘱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的资格证明;


    (3)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被继承人的遗嘱;


    (6)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中介费纠纷:通过中介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因为种种因素,致使终究合同无法实行,想要回中介费,中介公司却不退回,索要中介费纠纷也是多见的房产纠纷之一。这种状况要具体疑问具体分析,看一下致使合同无法终究实行的因素是不是是中介方面的因素导致的。
    签定三方协议时,能够在协议中对中介费的退回状况进行具体的约好,合同适用意思自治准则,合同内容不违背法令强制性规则,对合同签定方均具有法令效力。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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