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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8年3月15日开始工作。当时,我签了两个月的试用合同。试用期的工资是3800,我成为了一名普通的4800。2018年5月14日,我成为了常客,但这已经超过了5月14日。我向老板提交了成为常客的申请。老板一直说我很忙。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1-16 13: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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