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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的时候进了看守所六个月,判了一年缓刑,因为十分向往公安工作,现在准备要去深圳的派出所去面试辅警工作,请问派出所查得到我犯罪记录吗?未成年犯罪记录不是封存的吗?会不会查出来?急急急

刑事辩护 2018-12-21 1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成年人犯罪的,在一定条件下会对其犯罪记录进行封存。给他们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在他们成年后,为了升学、招工需要还可以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 刑诉法修改以后监视居住的条件增加了,首先必须达到逮捕标准,但是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的,怀孕或哺乳婴儿,自己独自抚养生活不能自理人员的,案件情况特殊用监视居住措施更适宜的,以及羁押期限用完了的才可以适用监视居住措施。如果未成年犯罪符合以上条件即可以采取监视居住。

  • 1、《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根据该规定,对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法院送达的生效判决书后,应当及时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公安机关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2、在全国公安信息网上录入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也应当封存,由公安机关根据人民法院送达的生效判决办理,不需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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