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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购买的小区只有两栋楼,各有28层,其中二楼以下为商铺,其中我所在的楼为二号楼,一号楼与二号楼的购房单价是一样的,开发商也没有给我们签购房合同,但是二号楼开发商让我们签一个协议,协议如下:??????????????????????????????申请尊敬的襄阳铁路铁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水岸车影2号楼全体业主要求2号楼房屋所有权大证中的商住楼应该分开,分为两个大证,一个大证是一、二层商业共用一个房屋所有权大证,另一个大证是三层及以上住宅楼共用一个房屋所有权大证。??特此申请

房产纠纷 2019-01-06 10: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新政下怎么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合同
    是否属于合法建筑
    查看对照自己的房屋建筑是否有产权证书,是否能对抗第三者的主张;若没有法定的产权证书的话,是否有规划建设许可证?是否有当地建设管理部门、土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是否有买卖合同?等等,并抓紧时间补办产权手续;
  • 房屋建筑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在 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 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土地、1——7楼图纸,乙方负责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外墙贴瓷砖、后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 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   
    四、付款方式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倒制好楼面付三万元,完成第二至五层均付款三万元元,经验收合格后付款。   
    五、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六、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七、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
    八、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约定本合同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2年
    2、电线、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保修期,期满后,付清工程建筑剩余15%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 购房时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要注意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   注意:   所谓补充协议,是指买卖双方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对正式契约中不适合当事人实际情况的条款进行变更、修改、补充、完善而订立的协议。
    按照新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是否签订及如何签订补充契约完全应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当事人。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契约自由原则,也是购房者的基本权利。
      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
    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
    ”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
  • 如果认购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符合协议书约定的生效条件时,该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开发商和购买人均应按照协议书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由此看来,具备了上述条件、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的认购书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
    如果认购书中,对于房屋的房号、面积、价格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做了较为明确的约定,那么认购书可以被看作为一份预先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对于认购书内容做出了更为具体的约定;而如果认购书中没有约定上述内容,则其只是一份购房意向书,不具备合同性质,也就没有合同的约束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商品房在销售时,开发商应与购房者订立书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应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果是具备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的认购书,其内容应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即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要对其中的条款进行仔细阅读,认真思考,切不可盲目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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