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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时约定双方名下财产属各自所有,各自债务也由各自承担,只为共同生活所支出的费用由双方共同负担,若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别人借款用于其个人花费,但该债权人 并不知道该夫妻间的该项财产约定,双方协议离婚或法院调解离婚后,若男方无力清偿该债务,该债权人是否能向女方提起追偿?若双方是判决离婚,同时判决书也认定了该夫妻对财产及债务的约定,离婚后债权人又能否向女方提起追偿?并不知道该夫妻间的该项财产约定,双方协议离婚或法院调解离婚后,是否能向女方提起追偿?

离婚 2019-05-09 15: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

  • 1.原则上婚前一方的债务不会转移到婚后的另一方,但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某些情况婚前的单方债务会可能变成双方的共同债务,如: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使用的;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的;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等等情形。
    2.同时根据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也就是说,没有以上三种情况的男方是无权要回彩礼的。
  •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 1、可查账
    2、可做证据提交
    3、收集相关有利证据等、4可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5、可诉讼中一并解决、
    6、按实际情况认定。 鉴于财产众多,划分复杂,为了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可委托律师代理。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如你需要本律师详细、具体、可行的意见及满意的法律解决方案,或者需要本律师帮助处理此案,请带上相关材料找本律师详谈,作为长期办理离婚案件的专业律师,可及时制定对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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