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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11月份满4岁?在学校读中班?上个月27号下午我公公去学校接孩子时学校还没放学但听到了我儿子的哭声?直到放学开门后发现我孩子手臂不能碰而且哭了很长时间了?有学生告诉说我孩子摔到了??去医院检查后才知道孩子手臂两根骨头都断了?后来我们去学校问怎么处理?学校说他们没有责任只是保险公司会赔百分之六十的医药费??我不懂法律?就想咨询一下律师学校到底有没有责任我儿子11月份满4岁?在学校读中班?上个月27号下午我公公去学校接孩子时学校还没放学但听到了我儿子的哭声?直到放学开门后发现我孩子手臂不能碰而且哭了很长时间了?有学生告诉说我孩子摔到了??去医院检查后

损害赔偿 2019-02-11 14: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保险法》第 22 、 23 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 在诊疗当中,医生要主动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
    如果医院实际未履行告知义务,这就损害到患者的知情权和诊疗权。如果患者不能独立从数据中获得正确信息,等于医院用数据将信息隐匿,使患者继续不知情和受控制。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要说明医疗风险,还要告知替代医疗方案供患者选择,实施前要征得对方的同意,这个同意还不是一般的口头同意就行了,得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时,也要告知其近亲属,而且要取得书面同意。
    否则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   病人在医院摔伤,是否是医院的责任,要看是怎么摔伤的。
      如果是因医院的原因造成的,如地板有水,病人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如果医院拒绝,病人可以通过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卫生机关投诉。
      至于投诉有没有用,要看该卫生机关的工作人员是否行政有作为。如果不作为,则投诉没有用。
      病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根椐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学校对学生承担的是过错责任,而非监护责任.所以要具体看学校有没有尽到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如果学校在此当中已尽职,则没有过错,无须承担责任.学校的义务根椐教育部的<学生伤害处理办法>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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