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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首付是老公家人出的,购房合同只有老公的名字,房产证要还钱贷款才可以拿到加名。新婚姻法,首付是老公家人出的,等于房子是我老公的。我作为妻子是否享有这套房子?现在老公愿意写赠予协议,把房子的产权赠送一半给我。如果老公在协议签字,按手印,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无法律效应,需要请律师在场签吗?婚后买房,购房合同只有老公的名字,是否享有这套房子?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无法律效应,需要请律师在场签吗?

综合法律 2019-03-04 21: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双方可以赠与的形式办理变更登记。协议内容即为赠与人某某愿意将本人房产的百分之多少份额赠与给受赠人,然后赠与人与受赠人签字捺印,再到辖区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随后双方就可以凭公证书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房屋赠与合同赠与人:姓名,自然状况。受赠人:姓名,自然状况。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第一条赠与房屋状况房屋坐落房屋规格房屋面积备注:该房屋已于年月日出租给×××(姓名)使用。第二条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取得赠与房屋所有权,不得解除与×××的租赁合同,除非×××主动提出终止租赁合同。第三条赠与房屋的交付赠与人与受赠人于年月日共同到房地产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第四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赠与房屋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五条赠与的撤消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
    (1)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2)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仲裁庭申请仲裁。第七条合同的补充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赠与人:受赠人: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
  •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规定: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此,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关于离婚时房屋产权的问题,我国《物权法》及《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登记原则是自愿原则,虽然没有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但法律上还是认可你对该房子拥有完全的各项权益。不过,为保护房子所拥有的各项权益,建议还是进行房产登记,办理取得房屋登记簿,可以公示对抗第三人,预防他人在未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子转卖给第三人。
  • 赠予合同是表示受赠人有取得房产权利,要实际办理过户,在法律上才实际取得所有权。《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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