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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比较复杂,望耐心解答。1.单位有使用权的楼房,95年卖给职工(有购房收据),已经居住了20年。房子的使用权是否转移到职工名下?2.此后单位转卖给有土地权的第三方(未经职工同意),只退回职工当年的购房款,是否合理?3.若房子使用权已转移,要卖房是否应该由职工自己卖,或委托单位卖?

房产纠纷 2018-12-19 11: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双方虽然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和《征地协议》,但是按照上述法律条文,显然也是违法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设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民法通则》第58条中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 委托拍卖房产如何进行,  
    一、委托拍卖房地产应提供的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明:①房屋所有权证;②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商品房销售合同;③在建工程包括:计委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施工图纸;其他资料。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有权处分房地产的文件,证明资料;①民事调解书、裁定书;②民事判决书;③协助执行通知书;④其他文件、证明资料。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拍卖房产应注意哪些事项  
    1、委托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或依法可以处分房地产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委托拍卖的房地产必须具备转让条件。  
    3、委托人应持有转让房地产的有关证件。  
    4、委托人与拍卖人签定《委托拍卖合同》。
  • 这个应该属于我国《物权法》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章节中的第七十条至八十三条。其中按照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分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和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以上规定,小区内的围墙应该属于业主共有,如果还需要了解相关事宜,仔细阅读物权法的七十条到八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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