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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在我十三岁的时候就因为癌症去世。后面我都是和我爸爸生活。在我十七岁的时候爸爸和现在的后妈结婚,后妈有一个儿子比我小一岁,结婚的之前我家有一套三室一厅房产,有一片自己购买的宅基地,后妈家有两套房产,一套居住房,一套铺面房,铺面房一直在租。最开始住在了后妈家里。大楷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家老的三室一厅那里搬迁。爸爸得了二十多万的拆迁费。然后我爸爸决定不在住在后妈家里,到自己家的宅基地去建房子。总的用了大概九十多万把房子建好了。然后原来住的后妈家房产租了出去,一年有一万多的租金。这之间爸爸还买了一部车,花了十五万左右。买房子欠了银行贷款三十万。分二十年还清,每个月两千多点,这个钱计划是我大学毕业后由我自己来还,毕业之前我在大学上学的几个月爸爸供我读书,贷款后妈用她那边的钱去还,我放假回家的时候贷款爸爸去还。爸爸原来的计划是这整栋房子都是我的。这几年的建房买车的花费爸爸以前也没有告诉我他和后妈各用了多少,还有爸爸以前的积蓄有多少也没告诉过我。也没有具体的协议说明这整栋房子都是我的。我现在是大四上学期刚读完,就在前几天,爸爸突然因为脑溢血去世,去世的时候也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和任何话。后妈家现在也没有要搬走的意思,也没和我说房产想怎么办。爸爸这一辈子就只留下了这所房子。我想咨询下各位律师,如果出现纠纷,我该怎么办?还有具体遗产可能会怎么分配。我的奶奶还健在,后妈家的父母都已经去世了。现在这栋房子价值两百万左右,宅基地一百万,建筑一百万。遗产分配要怎么分配,要尽快分配还是不用太急,奶奶现在已经84岁了,分配下来我能得到多少。我特别想得到这所房子,没了这所房子我什么都没有了,而后妈家还有两栋房子。谢谢各位律师!

继承 2018-12-25 05: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继承的父母财产,如果以后离婚,离婚后是否要分给对方一半,要看所继承的财产是依照遗嘱指定个人继承,还是无遗嘱办理的法定继承。
      如果是凭遗嘱指定个人继承得到的住房,就属于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异时候该住房不参与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就离婚时的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有夫妻双方的共同房产的,则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通过折价、变价等方式进行分割。双方协商后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确定,并到民政部门登记和备案,不能协议一致则需要到法院依法起诉解决。
  • 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那么没有遗嘱遗产怎么分?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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