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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国民华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办理了信用卡,已经交情手续费,现在银行那边要求交给投资公司3000元保证有还款能力的保证金,这个钱可不可以交?

银行 2018-12-20 15: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作为银行贷款担保人条件之一就是要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作为银行贷款担保人条件之一就是要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   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方式有两种: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2、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人有还款的责任吗?借款人不还款时,担保人有还款的责任吗?《物权法》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时,担保人(保证人)是否要还款要看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一般保证人只有在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还款的责任。   法律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   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即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时,债权人必须先通过诉讼或仲裁要求借款人还款。只有在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在连带保证中,保证人就没有先诉抗辩权的权利了。因此,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如何开展债务追讨?出资人首先应该搞清楚该找谁要账,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在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出资人幻想让政府拿财政资金填窟窿不太现实,政府如果这样做也涉嫌违法,那么应该找谁呢?当然应该找借款人及海洋公司,下面谈谈现在出资人常用的几种维权途径及注意事项:
    1.信访;
    内地老百姓习惯有事找政府,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法治社会并未建立,社会生活还有浓厚的人治色彩,老百姓普遍信权不信法,冤死不告状,其实,信访也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合法信访,不能采取过激行为,否则可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一定要搞清楚信访目的是什么,提出合理诉求,比如要求法院依法立案、加大执行力度、涉及刑事犯罪的要求公安机关尽快立案侦查、要求海洋公司全力配合等合理诉求都是可以的,(河南金博大杨鹏律师)
    那种一味地采取堵路、谩骂等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交通秩序并且提不出任何合理诉求的行为都是欠妥的,信访应该有理有据的进行!
    2.直接找借款人要账;
    如果能找到借款人或者其家人这种方式也是可以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也有出资人通过这种方式要回自己的出资款的,这种方式适用于有偿还能力的借款人,直接方便,只是要注意防止作出过激行为!
    3.委托要账公司等要账;
    一般要账公司去要账的都长得人高马大,会给胆子不太大的借款人威慑力,缺点是出资人不容易控制局势、成本较高,要账过程中容易出现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帐没要回反而牵连到出资人本人,适用于有还款能力但赖着不还、胆子比较小的借款人!一定要注意合法性问题!
    4.采取诉讼途径
    以前郑州市针对涉及担保公司的案件一律不予立案,使得众多投资人无法采取诉讼方式合法维权。(河南金博大杨鹏律师)但自2015年5月1日起,我国民事立案制度改革,由过去的审查制变更为登记制度。也就是说只要符合第一百一十九条 既: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就应当受理、立案。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担保公司除外。有的投资人会有疑虑,我们案件即使胜诉了,能否执行到位呢?笔者在这里可以明确地告知,投资人如果没有生效判决文书是无法参与分割担保公司财产的。
    5.涉及到刑事犯罪的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借款人及担保公司其工作人员等涉及到假件诈骗、非法集资等问题的,可以刑事报案,一些犯罪分子被拘留后出于对人身自由的渴望,会把部分赃款吐出来!办案机关也会协助追赃的!
  • 抵押也属于担保,担保分为实物担保和第三方担保。
    实物担保其实就是抵押,比如用房产的产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而第三方担保就是由第三人或是担保公司承担连带的担保与保证责任向银行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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