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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买一套商品房,男方家人出一半的首付,剩余的一半首付和装修款都是用我出和去借的。还贷都是我出的多。因为男方工资不够每月的还贷,经常没活干。房产证登记的所有权人是我,共有人一栏是空白的。请问离婚后把房子转让出去,男方能和我平分一半的钱吗?

离婚 2019-01-03 20: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属于不动产,以不动产登记证书上登记的人为权利人,一般在房产证上加名之后就属于共有财产,要是有共有人在没经过其他产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转让或是怎么的,那么就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房产证共有涉及的情况较多,包括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婚前签约购房但房产证没有办下来,算不算个人财产等系列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
    (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注销房产证抵押登记所需材料:  
    1、结清还款的证明,还有他项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销房产证抵押登记手续:  到房管局抵押办办理  如果你房产证还没有办理,再带齐购房合同或备案信息表,  如果你已经办过房产证,再带上房产证。  房管局收了你的他项权证,注销证明之后,在你的合同或发票上盖上注销章即可。
  • 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要到房地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那么,房屋产权共有人如何继承房产权  
    1、共有权证上明确产权比例的,按照比例继承房产产权;  
    2、共有权证上未明确产权比例,属于共同共有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3、按房屋产权共有人处分原则继承共有房屋产权。  
    (1)处分按份共有关系的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按照两个所有者各自的份额,对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也按份额分担义务。按份共有的双方均有权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任何一方不经他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房屋,且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获得权。  
    (2)处分共同共有关系的双方房屋产权时,由于两个所有者对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权,承担共同的义务,在这种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擅自处分房屋均属无效。当这种关系终止时,按照友好、协商的原则对房屋产权进行处理。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处理;无协议的,根据等分的原则进行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房屋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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