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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一房产,子女7个。父母相继去世后已由法院判决遗产归7个女子共同所有。但房屋一直是我二嫂和我弟在居住,2007我二嫂将她居住的一间街面房出租。2009年我一个兄弟将剩下的房屋全部出租。由于我一直无房居住,父亲在世时叫我搬来与他一起居住生活。2009年9月我弟将房屋出租后就不准我进出。叫我把我的东西都搬走,对我说:“我现在已经把房屋出租出去了以后你不要来了”。我回答说:“这是母亲的遗产,我应有我的一份,你应该留给我”。他说:“你要分你的那一份,你到法院起诉吧”。????1、我弟和二嫂他们二人将房屋出租的形为是否形成了事实的遗产分割?是否已经侵犯了其他继承人权利?????2、我在2009年和我弟的对话是否对应了继承法第八条之规定“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我准备起诉的话,二年为限的诉讼期是否从那一天开始算起?如果已经过了诉讼期,遗产是否就归占有者所有?(重要)????还请各位律师朋友和法律高手为我解答,不胜感激之至!

继承 2018-12-19 20: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国家《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其次,如果当事人想就自己的继承权问题,向法院进行起诉的。应该按照法律规定书写起诉状。国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继承纠纷案件诉讼指南:  
    一、起诉状要求。  
    1、起诉状应用钢笔、签字笔书写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笔书写。  
    2、原告应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亲笔签名)。  
    二、提交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的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三、证明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法定继承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  
    (3)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应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被继承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2、遗嘱继承  
    (1)公证遗嘱的,应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2)代书遗嘱的,应提交代书遗嘱书并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3)自书遗嘱的,应提交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书;  
    (4)以录音形式立遗嘱的,除提交有关录音带外,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在场见证人;  
    (5)口头遗嘱的,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在场见证人。  
    四、证明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  
    3、证明被继承人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被继承人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
  •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4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继承案件时,如果知道有继承人而无法通知的,分割遗产时,要保留其应继承的遗产,交确定该遗产的保管人或保管单位,”根据上述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负有遗产保管义务的,首先是存有遗产的人。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自己占有财产,死后这些财产应由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保管。没有遗嘱执行人或没有继承人的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应由其生前所在单位、或者其住所地、遗产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
    遗产管理人为保管遗产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应从遗产中偿付。所以,如果你先前确定好一个遗产管理人,事实上可以避免许多的麻烦。当然,没有确立的话,法律也给了相应的救济。法院指定的个人或银行,负责执行法院的对一桩遗产的处理决定,直到其全部分配到所有请求者为止。
    当一个人死后没有遗嘱,或没有指定执行人时,或者当指定的执行人无法或不愿执行遗嘱时,遗产管理人将由法院指定。
  • 【起诉要件和起诉材料】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或其他材料等。  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料。  【劳动纠纷案件举证范围】  诉讼当事人应详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按照其规定全面地向法院提供认为可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的证据材料等证据。  以下为您介绍劳动纠纷有关举证范围,为您劳动争议集体诉讼提供参考。  
    (一)一般举证范围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及送达日期;  
    2、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  
    3、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  
    1、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等;  
    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  
    3、职工违章违法的有关证据材料等;  
    4、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等;  
    5、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三)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  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  
    (四)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国:  
    1、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等;  
    2、职工的工资奖金情况;  
    3、职工伤势鉴定及医疗费单据等。  【管辖法院】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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