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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8年2月和本单位(医院)签定劳动合同(医院只和我们签单份合同即医院保留本人没有).2009年7月份因本人在迟到1个小时在未到岗前就请同事帮代班在请同事期间被护士长发现叫其同事离开.医院以旷工为由开除本人,按医的规定职工不到旷工三天才为开除职工的依据.且医院一直未给我交保险金.《一》请帮填一下仲裁请求及事实和理由:《二》请问我要提供那些相关证据材料?  仲裁请求????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

仲裁 2018-12-22 10: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四十四条加班不到半小时也应该算做加班,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迟到、早退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来执行。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单位可以除名的相关规定因该条例已经废止,故现在已不适用。
  • 单位就算解雇你,也不可能补偿你剩下两年工资,法律不支持。如果单位解雇理由合法,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解雇理由不合法,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两个月工资n劳动合同只规定劳动关系相关内容,单位有权利单独制定劳动规章,如果违反劳动规章,单位是可以开除的(不需要支付补偿)n如果单位没有完全的劳动保护,或者工作内容有违法可能,你可以拒绝或者辞职,并且要求单位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n如果主管无理由解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n《劳动合同法》n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nn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nn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n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n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nn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公司可以根据公司规章进行处理,一般的公司都规定旷工三天给予辞退的处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1、对于旷工、迟到劳动法无相关规定,属于企业制度范围,只要该制度制定的流程和内容合理合法就有法律效力,同时个人如接受了该制度的培训、考试、公示签名等行为,对个人就有约束力。
    2、扣款算法:应发工资/
    21.75=每天工资,再乘以旷工天数,但有的企业不遵循该算法,因为这种算法只是扣除了个人未出勤工资,但是旷工有可能给企业带来损失(如正常应该上班操作机器,但突然旷工导致机器无人操作,产品没发生产,企业违约向客户赔偿,所以一般企业的旷工会在原基础上再加上一定额度的处罚也是合理的,真要追究员工有可能赔偿的更多)
    相关法规定如下:
    《劳动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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