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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十五岁,我的弟弟才五岁半,我们是甘肃省兰州西固区陈坪街道新滩村的小村民,我爸爸叫陈以俊现年38岁,2011年7月6日晚8点半我亲眼看见我最亲爱的爸爸被新滩村指派给村民安装水管的负责人王成礼活活打死的悲惨一幕。2011年7月6日晚8时左右,因新滩村派去安装水管的王承礼私自将我家自来水截断,造成我家无水吃,我爸爸陈以俊去找他评理,问他水管还未全部接通,你为何只把我家水管裁断?他非常嚣张地说:“我截的就是你家的,你能把我怎样?”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相互争吵中王承礼扬言“我今天打死你”之后便朝陈以俊走来,先出手对准爸爸部太阳穴捣了几拳,然后拳脚相加一顿毒打后被邻居拉开,爸爸回到家中呕吐不止,全身出汗,随后我和妈妈将爸爸送到西固区人民医院,车上妈妈问“他把你打到哪里了?”爸爸说;打到太阳穴,并说:“车开快些,我难受。”很快我们就到医院急诊室,医生只给做了心电图,经抢救无效于9:30分被无情的宣告死亡。当时爸爸嘴角流血,眼睛充血,死不瞑目。眼睛睁得很大是医生和院长给合上的。????医院诊断:系头部外伤死亡。经法医鉴定:1?陈以俊系冠心病猝死。2?冠状幼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细胞广泛性断裂是死亡的原因。鉴定中陈以俊左颈右额,左右腿有擦伤,急性肺出血,这些直接伤害后果诱发了疾病的发作最终导致死亡。现在检察院拒捕王承礼,如果王承礼他不殴打我爸爸,爸爸能心肌细胞广泛性断裂吗?如果他不殴打我爸爸,爸爸左颈右颊何来伤痕?我不明白检察院、刑警队的做法,医院诊断:头部外伤死亡不能作证,人死了尸体已存放六十多天不能作证,鉴定左颈右颊受伤不能作证,何为证据?我对鉴定结果持疑议?我该怎么办?该向何处申冤??????王承礼系正常人,明知击打太阳穴会致人死亡,为什么却在击打时实施选择该部位?这足以证明他有预谋想致陈以俊于死地。而且客观上也造成了陈以俊死亡的严重后果,他对被害人陈以俊的殴打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之罪的构成要件,应以过失致人死亡之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我想不通为什么检察院不逮捕罪犯???为什么刑警队不追究刑事责任反撤销此案???爸爸就这样活活的被打死,杀人犯却逃之夭夭,这就是中国法律吗?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应对王承礼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的量刑幅度内追究刑事责任。望检察院能重新审查此案批捕罪犯,让38岁英年早逝的死者早日入土为安!让我们孤儿寡母有路可活!还受害者公道!体现法律的尊言!请叔叔阿姨帮帮忙我,我不知该咋办?跪谢?????????????????????????????????????????????????????????????????????????????????????????????一个受伤的孤燕??????????????????????????????????????????????????????????????????????????????????????????????????????????????????????????????????????????????????????????????????????电话:15348009603

刑事辩护 2018-12-30 21: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对于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上述刑法规定可以看出,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进行刑事处罚,既不同于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人,又不同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交通肇事对方不追究刑事责任驾驶证会吊销吗?
    (一)一年内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对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五)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六)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七)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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