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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全职劳动合同是从2017年4月20日到2020年4月20日。我被公司解雇了。我是一名高管。如何根据《劳动法》计算相应的补偿?我的平均工资是10000元/月。我能得到多少补偿?如何计算?我于2016年10月1日开始工作,但在此期间,公司表示过去六个月的合同缺失。我该怎么办?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2-03-27 18: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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