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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9月份和公司签订的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但是公司要求我必须退出股权,且需要赔偿单位的培训费。还需赔偿住房公司金的费用。请问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18-12-21 17: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最长不得超过6月;工作内容可以规定劳动者从事某一项或者几项具体的工作,也可以是某一类或者几类工作,但都要求明确而具体。用人单位不得将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列为约定解除条件,借以逃避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承担的经济补偿义务。
    如果劳动者家庭驻地离工作单位特别远,在合同中还应有食宿的解决方案。由于国务院目前尚未对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作出具体规定,对于企业高级职员来说,应当要求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据法律参加社会保险,这并不是合同所能约定和双方所能协商解决的,但双方可以就医疗、养老和人生意外伤害等补充商业保险订立相应的条款。
  • 未续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继续工作是否认为原来的劳动合同持续有效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六条的规定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49号)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未提出异议,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之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持续有效,也不等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而是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

  •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如果雇员仍未续签,他们就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减少了原来的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租的,单位还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三.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工作条件很广泛,包括工资,而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分析: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1年1个月,《劳动合同法》规定有14条规定的劳动者,必须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雇主拒绝更新法律,则应向工人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如果雇员仍未续签,他们就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减少了原来的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租的,单位还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工作条件很广泛,包括工资,而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 劳动者不愿意续签:
    1.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不续签,公司不发放补偿金,不能领取失业保险;
    2.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
    a.交接工作;
    b.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
    c.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约定发放时间;
    d.人事发送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等证明;
    e.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就是说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和最后工资的结清可以同步进行。如果没有交接工作,那么最后的费用公司也可以不用结算。也就只能有这点东西能要挟员工,还有就是有没有签订保密协议等,有个2年的保密期限。
    所以和员工相互沟通好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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