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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房子是原单位盖的,当时房产证的名字是我老公奶奶的名字,后来,房子征购后,单位又重新建楼,房产证也被公司收回,因为面积变了,要重新发放,但是房产证过了几年才下来,但是奶奶已经去世,奶奶自已写了份遗嘱,房子归我老公所有,但是单位在办理新房产证时已经破产,我们想将房产证落在我老公名下,但是需要所有亲友全来公证,因种种原因,没能办成,只能先落在我公公的名下,现在要办理土地证了,我们想将名字改过来,不知道拿着遗嘱去办理行不行,用不用再缴过户费了。我们就是不想花冤枉钱,不知道律师能不能帮我解答下,谢谢!但是房产证过了几年才下来,现在要办理土地证了,能不能帮我解答下

房产纠纷 2019-01-14 22: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双方带着证件去当地住房管理交易中心办理。因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房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所以需要双方之间作出财产约定,并经过公证处公证后,才可以办理。
      房产证减名字流程:
      
    1、离婚双方带上身份证、离婚证、已公证的离婚协议、契税证、房产证等;
      
    2、离婚双方去本地住房管理交易中心,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手续;
      
    3、缴纳工本手续费;
      注:过户前房子按揭已还清。
  •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土地证的作用就是拥有该地块的合法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
    土地证上会注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使用者等相关信息。土地使用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出租或抵押。
  • 住房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
    你爹妈去世,需要凭遗嘱办理继承公证,再凭继承公证书办理继承过户,有了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才是你的,
    不办理过户,没有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和你没关系,
    《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公司物业以后卖出过户税费如下:卖方税:
    1、营业税:(评估价-原价)*
    5.5%。
    2、土地增值税:(评估价-原价)*30%至60%。(注:此点税率为四级累进,按差价越大税率越高,税率分别是30%、40%、50%、60%)买方税:
    1、契税:评估价*3%。双方税:各一仟左右。以上算法均需提供原价的购房发票,或在房管局调档调出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出房产证后卖出可过户给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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