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与父母住父亲单位的福利分房(平房2间,有院子和配房),1985年母故,父再婚,我与父、继母和她的儿子一同住此房生活,1987年父故,我1990年出嫁。约1994年单位拆房盖楼,1995年继母住上了楼房(一楼),因一楼有院和配房继母95年2月交了4万元。2000年继母以我父的名字办理了房产证。继母现要将该房过到她的名下,要我写一个放弃继承的声明给公证处,然后到房管部门过户,并说我没有该房的继承权。继母说:“过到她名下后就写遗嘱,房产将来由她孙子继承”。正常情况下,她去世后应当由我和她儿子平均继承。

????既然不让我继承,我认为房产现在应当有我六分之一的份额(房产一半的三分之一),我要求给我这份钱款后就写放弃继承声明。继母诉讼到法院,法院说我父亲以前住的平房应当是公租房,我没有份额。我认为没有这套平房怎么换来的楼房(本涉案房),当时又没有交商品房的钱款。那么继母当时办房产证时为什么登记在我父亲的名下,可能当时继母没有资格。

??求助律师:我有该房的继承权吗?我现在应得多少份额!

继承 2018-12-20 18: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揭房产可以继承吗?
    1、房屋贷款人在还贷期间去世,其继承人可以办理借款人变更。需要先做好继承权公证书,你父亲的所有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由某一人继承或共同继承,具体咨询公证处。
    2、若是一次性还清,拿着公证书还清钱,办好银行还款手续就行了。没办房产证,继续贷款,需要重新提供贷款手续按银行要求办理;办好房产证,已抵押,继续还钱,还清贷款后注销抵押,凭公证书过户。
  • 您好,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你看看,你那个妹妹是否属于其中的情况
  • 公证遗嘱比律师见证遗嘱法律效力高,因此最好是立公证遗嘱。
    律师见证遗嘱,在我国法律上还属于空白,其法律效力与普通的见证遗嘱没有区别,只不过律师见证遗嘱相对于其它见证遗嘱程序严谨,不容易有漏洞。
    但是如果遗嘱人在立了律师见证遗嘱后,又立了其它遗嘱,则律师公证遗嘱就无效了。
    如果遗嘱人在立了公证证遗嘱后,又立了其它非公证遗嘱,则公证遗嘱依然有效,其它遗嘱不能改变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遵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