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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沈阳市的一家私企上班三年了,签了劳动合同,还有一年才到期,现在公司要给我调岗,薪资待遇都不变,我不同意,如果公司要辞退我,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签了劳动合同,薪资待遇都不变,我不同意,如果公司要辞退我,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合同纠纷 2019-02-25 08: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公司认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应当说明该岗位的胜任条件以及不能胜任的理由,不能随便调岗以及降薪。并且,即使劳动者确实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也应当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岗,仍然不能胜任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合法,应当提前30天通知或者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并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3、工作服费用的承担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
  • 关于合同到期辞退: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工作岗位一般会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如果需要调整,双方同意可以调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经员工同意强制调岗,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需给劳动者一份,否则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 在员工没有不胜任工作、违反劳动纪律、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公司无故解除合同应当按2倍补偿金进行补偿。而辞退方面,公司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所以公司应当支付工资到你接到书面通知(切忌不要口头通知即离职,公司可能主张你无故离职)后的1个月,并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因被无故辞退,在此基础上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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