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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在孕期,公司辞退我,以前并没有签劳动合同,并伪造了解除合同合同给我停交了社保和公积金

我怎样维权?我该得到什么补偿?公司触犯了什么法律?

劳动纠纷 2019-01-02 19: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只要您搜集到事实劳动关系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您完全可以得到以下赔偿;
    (1)没有签订合同,从工作第二个月到第12个月,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您可以获得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
    (2)要求补缴工作期间的所有社保。如不补缴就用现金折算给您。
    (3)离职要求公司给您经济补偿金。按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补偿金,不满6个月赔偿
    0.5
    个月工资,满6个月也算一个月工资。
    具体按照您的工作时间来计算。
    如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起诉,胜诉的概率很高。一定要用法律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 您好,解答您的问题:
    (1)没有签订合同,从每二个月开始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2)要求补缴工作期间所有的社保。
    (3)离职要求公司按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补偿金,不满6个月赔偿
    0.5个月工资,满6个月也算一个月工资。
    (4)2011年国庆节的法定节假日规定是3天,即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 因没有劳动合同,需先搜集好与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证据,再协商。如协商不成,及时申请劳动仲裁。祝顺利!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停薪留职,不属于劳动合同的解除范畴,但是,怀孕期间,女职工的工资与福利待遇不变。  但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用人单位除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外私自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
  • 如果您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向单位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3个月双倍工资。单位因为生产经营不景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单位提前30天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给您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的,您可以持相关的工作证明等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您与老板建立的是雇佣或者劳务关系,那么单位解除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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