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2015年9月,我付原租方转让费10万,与房东签订六年的租赁协议。

2017年1月我把铺面一分为二,分租A部分给陈,在陈知道我为第二房东的前提下,协议签订期限为两年。铺面B部分自己经营。

2017年9月15日,我把铺面B部分转租给贺,在贺知道我为第二房东的前提下,协议签订期限为三年,房租每季度一交,提前半个月收缴房租。

贺在经营三个月期间多次提出降租要求,由于没有降到贺的心理价位,贺直接与房东联系,以我不是铺面法定拥有者为由,希望和房东直接签订租赁协议。经贺多次以伸张维护自己的权益为由,多次主动联系房东。

2017年12月1日为约定缴纳租金日,贺未遵守约定缴纳租金,15日下午贺向110报案,要求警方维护自身权益。

2017年12月18日,调解司法长认为我将铺面转租给第三方,造成我对房东违约,损害了她作为铺面法定拥有者的权益,房东有权无条件收回铺面使用权。司法长判定我因对房东违约,以致贺无法继续经营,对贺造成经济损失,需赔偿贺的装修费70%。原合同约定我方可以转租,但要房东书面同意,我方认为没有收取第三方的转让费,不属于转租。问我方有哪些过失、违约、违法行为。与房东签订六年的租赁协议。提前半个月收缴房租。希望和房东直接签订租赁协议。原合同约定我方可以转租

合同纠纷 2019-06-12 22: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在经过协商合意后就可以进行房产的转让,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性条件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一旦在房产转让协议书中签字,那么就具有了法律效力。此时为了加强房产转让行为的效力,建议可以办理房产转让公证。
  • 关于承租人转租房屋到期后如何收回租房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继续租赁房屋租金需要与房屋原来的主人协商一致,如果不能够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就无法继续租赁
  • 按合同约定 您无法转租房地产 和房东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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