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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2日,房地产公司通知买方购买该房屋。买房子时,发现房子有质量问题,于是房屋检查员在检查房子后开始修理。到今年12月15日,他书面通知我们要买这所房子。物业管理费何时支付?

房产纠纷 2022-04-21 13: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有质量问题不可以停缴物业费。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 入住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业主不能以房子质量问题为理由,而不履行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法定义务。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 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关系,而物业管理费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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