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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离婚两年了,户口还在前夫那,再婚登记结婚可以吗

离婚 2019-01-28 07: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婚姻实质要件的,但未登记,按事实婚姻处理;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补办结婚登记,规范了法律上认可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与同居现象,对于历史上遗留的事实婚姻,只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事实婚姻要件的,仍视为事实婚姻,对于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视为同居。
  • 公民若需要办理二婚,是需要双方带上有效的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的,办理过离婚手续的一方还需要提供有效的离婚证或者离婚协议书前往才可以申请办理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你是单身。离婚后再婚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再婚除了复婚需要带离婚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相关知识  办理结婚登记的具体要求:  
    1.办理内地居民间婚姻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2.当事人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申请时,当事人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结婚证丢失,继承遗产还必须提供结婚证。继承配偶的遗产,必须提供结婚证来证明是夫妻关系。
    结婚证丢失,可以让你母亲带身份证,到原登记结婚的民政局查阅婚姻登记档案,查到后补证还是复印档案并加盖保管档案的单位公章。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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