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有一间商铺租给了租户,并与租户签订了合同,支付了租金。租户是全国连锁经营商,要装修统一的商标的门头,在门头装修问题上物业管理公司不许,要求必须按他们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装修,至使租户提出不租要求我退款,现我的商铺至今也未租出,每月要还银行贷款,请问物管公司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我的产权失去了使用权该怎样来维护。请指教,谢谢!

房产纠纷 2019-01-08 13: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比如《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 租赁可分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不可算作企业的资产;而融资租赁可以算作企业的资产。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融资租赁的判断标准,根据新准则规定,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第一,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第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第三,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第四,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第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否则,为经营租赁?
  • 物业公司经营范围参考如下
    (1)管理方面:楼宇(多层、高层)管理;房屋的修缮管理;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车辆运行及看护管理;秩序维护管理;清洁环卫管理;绿化管理;消防管理;物业保险管理等。
    (2)服务方面:物业修缮;物业租售代理;物业清扫保洁;搬家、装潢服务。
    车辆出租;绿化工程及花木租售;燃料供应;蔬菜粮食供应;服装清洗供应;美容美发;康乐健身;幼儿教育;老年服务;家教服务;商业服务等。
  • 你好,这个问题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房屋产权,一个是土地产权
    商铺所占用的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为40年,国家把40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了开发山,开发商建好商铺,又卖给了您,那么您就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就等于40年减去开发施工时间,地上的商铺您享有全产权,商铺的寿命取决于房屋质量。有年限的是土地年限,土地上的建筑物永远是买受人的,如果土地年限到期了,会有有关部门来评估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否能使用,如果能使用的话,产权人需要缴纳些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了,如果不能使用的话会回收土地并赔偿产权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商丘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