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正在洽谈购买一个车库,但该车库主人无法提供所有权证明。他是在该小区有房产并长期居住的,一直使用该车库。去年刚把该小区的房子卖掉,因车库原始证明材料没有,买房子的买家才没有购买该车库。现在该小区的房产开发公司已经注销了(1997年开发的房子),物业也于2017年1月更换了,无法出具该车库的相关所有权证明。在物业交接的时候,其使用权就已经有登记,?新物业承认其使用权。

现在,该车库主人愿意提供身份证,结婚证信息,并与我约定好违约责任。

我的问题是:我购买后,如果一旦有一天出现了第三方,证明说这个车库是他的,在没有澄清所有权关系之前,我是否有权力继续使用该车库?如果这时,直接联系不上现在的车库卖家,我如何保护我的权益?谢谢因车库原始证明材料没有,是否有权力继续使用该车库?我如何保护我的权益?

房产纠纷 2019-05-08 22: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可以分离的,单位的房子分给个人居住,房屋出租都是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例子。  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
      房屋的占有权通常由所有权人来行使,但有时也由别人来行使,这就是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的情况。例如,房屋出租,就将房屋一定时期内的占有、使用权让渡给承租人来行使。  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的实际利用权力。
    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如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房屋的收益权是指房主收取房屋财产所产生的各种收益。例如出租房屋,房主从房客处收取租金。
      房屋的处分权是所有权中一项最基本的权能。房屋的处分权由房主行使。有时房屋处分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房主作为债务人以住房作抵押向债权人借债,若是到期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处分房屋并优先受偿。
  • 首先我们应该有个概念,土地是国有的,我们只具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建房屋的这块地是不属于我们的,现在的房子一般都是70年产权,您在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就可以看到自己的房子产权的截止日期。产权过了怎么办。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
    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
    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 司买房属于公司购置固定资产,没有条件限制,公司买房需要提供的资料与人个提供的资料不一样,缴纳的契税税率不一样。
    一、提供资料:
    1、对方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身份证
    4、董事会购房决议
    5、全体股东及法人同意售房委托书
    6、 买方系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上级单位同意购买的批准文书 ,或由国资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
    二、契税
    商业房或公司产权购买执行契税全额征收:总价*3%,不能减免。
  • 买了房产后,出现违约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房屋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一般是多少? 法律中没有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的具体金额。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蚌埠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