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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的加工厂紧急迁往河北。合同签订时没有固定期限,工作地点在北京。我一直在去和不去之间挣扎。因为我深爱这份工作,我不愿意领导我的同事,于是决定追随。后来,由于孩子的问题,我想放弃。直接领导答应并告诉了公司,但第二天,公司未经讨论就给了我一张从驻地专员到生产工人的调动令。事实上,我不想陪钱。如果我留下来,我将永远是一名工人。我拒绝安排,也没有成为一名工人。公司说我违反了安排,违反了劳动法。如果我想去,我必须保留我自己的选择。我不想流眼泪。在这么多年的公司意愿之后,我不想这样做,所以我考虑去其他地方工作,但是现在我遇到了不平等的待遇。我想知道我是否违反了劳动法?如果你现在终止了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你还能做出赔偿吗?如何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赔偿?

劳动纠纷 2022-05-06 13: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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