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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关于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赔偿方面的问题。?1.?我的合同是7.31号到期,但是公司在31号早晨才告诉我由于公司人员优化、人员预算合同不续签了,并在我的要求下发了一份不续签合同通知给我,其中只标明了:我与公司的合同到7.31号到期,公司决定不续签了,工资结算也到31号,结尾的日期只写到2017年7月,并没有标明不续签合同通知的告知时间2017年7月31日。我发现后让公司重新再给我一份具体到时间,但是公司方面的态度不打算给我。而且我的合同是明确规定,如果不续签公司方面要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我。?2.我们公司3.4.5月份有拖欠工资的情况,我去监察大队投诉过一次,并且现在还没有撤销?3.我工作的地点是北京,公司的总部在福建。我与公司签的合同是福建地区的合同,地址?公司名称?电话?法人都是福建的。?4.公司上的个税只从2016年8月才开始在北京上,8月以前的都是在福建地区上的,但是并没有让我们签异地上个税的同意书.?5.公司给缴纳的社保一金和个税的基数和我目前的工资比例不对。?想咨询一下律师我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怎么样在保障自己基本权益的同时能得多一些的补偿。非常感谢~

合同纠纷 2018-12-21 13: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其中,如果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14条的规定,可以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一般情况下,无经济补偿金。
    除非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劳动合同待遇降低为由拒签,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
    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到期,不论哪方不续签,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单位都应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合同期满终止,公司方面提出维持或者提高原劳动合同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签的,则公司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否则,合同期满终止的,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案中,你可以得到三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因本案属于合同期满终止,不属于单位提前解除合同(无过失性辞退),因此,单位无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更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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