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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两个结婚了10年,婚后女方没有工作,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有一套房在供房贷,做生意欠债务20多万,男方出轨,男方想离婚,女方不愿离婚,如果离婚的话女方要女儿跟房子,还要男方还房贷,男方不想给房子,男方怎样做才能做到损失最少,谢谢回答!

离婚 2018-12-23 11: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除有切实证据证明一方存在以上过错或婚姻法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外,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往往首次判决不予离婚;待6个月后起诉方第二次起诉,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 1.原则上婚前一方的债务不会转移到婚后的另一方,但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某些情况婚前的单方债务会可能变成双方的共同债务,如: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使用的;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的;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等等情形。
    2.同时根据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也就是说,没有以上三种情况的男方是无权要回彩礼的。
  • 现行法律对婚前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对于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婚姻法》没有规定,但2003年最高法院的《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3条有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在1993年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18条规定“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的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婚后共同债务;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时,该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由以上的法条可见一斑,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婚前债务转为共同债务立法是从保护债权人的角度予以确立的,而且规定得非常简单,对债务人配偶应当承担怎么样的责任等没有具体的规定,这样简单的规定也很不完善,司法实践中也很难操作,实践中由于法官理解的差异,使得案件判决结果很难达到公正性、统一性。
  • 您好!如你们双方确实因此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可选择离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议离婚,持协议到婚姻登记部门领取离婚证,二四协议不成,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届时持判决书到婚姻登记部门领取离婚证。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夫妻双方均有责任,除非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财产属于单方财产,债务属于单方债务。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您的情况,先协议商量,如协议不成,法院一般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归属,实践中也是一人一个,同时也考虑一方的抚养能力,如一方抚养两个,则另一方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建议冷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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